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发文
信电定字[2008] 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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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的报告
部综合规划司: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下达〈二○○六年度电子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的函》(信规简函[2006]89号)文的要求,自2006年12月开始,我站组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国家电视广播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世纪伟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彩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亚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等10个单位,总结我国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方面的经验成果,借鉴国外当前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制订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
在建标[2006]136号文中,该标准名称为《视频显示屏系统工程测量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为该规范与已经报批的《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配套应用,适用范围与名称应该一致,因此讨论后决定将规范名称更改为《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特此说明。
我部于2008年1月14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国家标准审查会,通过了审查。审查会后,编制组按照审查会的意见对规范稿作了进一步修改。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的制订,规范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性能测试的方法,填补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的空白;对指导视频显示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测量评价提供了客观、统一的标准;对保证工程质量、推动该领域技术进步和规范市场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请审查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
附件:1、《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报批稿)
3、《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审定会专家意见处理表
4、视频显示系统测量方法试验数据摸底报告
5、关于报批《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国家标准的报告
6、《关于下达〈二○○六年度电子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的函》(信规简函[2006]89号)
7、《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